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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2018自然资源十大关键词

时间:2019-01-16  来源:未知  发布人:admin  查看次数:

1自然资源机构改革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这一年,自然资源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成为改革再出发的重要表征。 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

1自然资源机构改革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这一年,自然资源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成为改革再出发的重要表征。

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国家林业局。

3月26日上午,自然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陆昊主持召开第1次党组会议,结合自然资源部组建和机构改革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3月27日下午,自然资源部召开第2次党组会议,集体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以及国土、海洋、测绘、林业、地质调查等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

4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自然资源部挂牌仪式并召开座谈会,标志着自然资源机构改革进入实质性落实和推进阶段。同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举行揭牌仪式。

9月11日,中国机构编制网正式发布《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了自然资源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行政编制等。此后,海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中国自然资源报社等单位相继挂牌成立,标志着从自然资源部机关到派驻机构、直属单位以及地方自然资源管理机构改革的全方位推进。

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2018年是实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关键之年。

1月26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标志着全国土地调查办开始正式全面运转。此前,《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正式印发,从目标任务、实施原则、主要工作内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等14个方面,对“三调”工作作出详细部署。

7月31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通气会透露,我国将构建“统一组织开展、统一法规依据、统一调查体系、统一分类标准、统一技术规范、统一数据平台”的“六统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形成一套全面、完善、权威的自然资源管理基础数据,并在此基础上优化国土空间变化监测体系。为满足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新需要,“三调”将强化总体定位,加强与林地、湿地、水、草地资源的调查衔接。

8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调整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调整为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相应调整。

9月6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此后,全国省级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就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三调”工作重要要求、扎实推进“三调”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11月19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明确“三调”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并对工作实施作出具体部署。该方案明确,从2017年10月9日~2019年年底,开展“三调”工作,2020年汇总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并将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成果报国务院。

3耕地保护新格局

2018年,自然资源部及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意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构建保护有力、建设有效、管理有序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要求严格限定重大建设项目范围,严格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论证,严格用地预审事后监管,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6~2020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工作的通知》,对省级政府“十三五”前两年(2016~2017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期中检查。

为确保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11月6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10起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案件,以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12月13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通报挂牌督办12个典型的补充耕地问题项目,要求有关省份限期整改处理,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好耕地保护和监督职责。

4土地利用效率变革

2018年,自然资源部全面落实中央关于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以土地利用效率变革为抓手,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1月3日,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实施修订后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该办法强调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6月25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提出向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亮剑,强力破除土地资源无效低效供给,提高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根据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今后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将把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作为重要测算指标,逐年减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多和处置不力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下一年度的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将根据各地区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指标奖励和核减。

8月23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全国城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情况通报》。通报显示,近年来,全国城市区域集约用地水平逐年提高,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增幅保持较低水平,城乡用地内部结构持续优化,建设用地投入产出效益持续提升,经济增长的用地消耗不断下降,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趋势初步扭转,土地利用效率变革取得初步成效。

5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是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2018年,我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取得积极进展。截至10月,12个省份、32个试点区域共划定自然资源登记单元1191个,确权登记总面积18.67万平方公里,并重点探索了国家公园、湿地、水流、探明储量矿产资源等确权登记试点。

各试点地区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4个边界”为核心任务,以支撑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为目标,完成了资源权属调查、登记单元划定,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等主体工作,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流程、技术方法和标准规范。

在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试点的同时,自然资源部以不动产登记为突破口,着力提高统一确权的便民利民水平。

6月12日,自然资源部在浙江衢州召开全国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聚焦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堵点”“痛点”,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精准整治。7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召开视频会议,专题部署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整治的专项监督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7月31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改革举措,制定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时间表,面向社会作出承诺。

6自然资源扶贫

精准脱贫是中央要求坚决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

一年来,自然资源部扶贫开发工作进一步加强,在完善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国土整治、地质调查等方面持续深化,助力深度贫困地区精准脱贫。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帮扶省份超出国家下达调剂任务增加购买的节余指标,以及调出省份低于国家下达调剂任务减少调出的节余指标,与下一年度调剂任务合并,统筹分配到深度贫困地区。

与此同时,自然资源部持续实施深度贫困地区用地特殊保障政策。2018年“三区三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县每县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00亩;同时,对深度贫困地区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属于急需开工建设的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积极支持办理先行用地。此外,自然资源部分别在四川凉山、河南开封举办3期自然资源部助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政策培训班,并在贵州毕节召开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部际联系会议,总结、交流片区脱贫攻坚工作,并就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

为促进各项扶贫举措落实,自然资源部启动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定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解决自然资源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突出问题。

7自然资源执法监察

自然资源管理职责的切实履行,需要强有力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作保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积极作为、动真碰硬,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土地、海洋、矿产、林业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

6月22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公开通报16起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结果,其中涉及土地案件6起、海洋案件2起、矿产案件4起、林业案件4起。

8月20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动员部署会,部署8~12月在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8月21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吹风会,通报14起“大棚房”问题典型案件。

9月14日,自然资源部对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铁岭市、福建省泉州市、江西省上饶市、山东省菏泽市、湖北省孝感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湛江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遵义市、陕西省韩城市11个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地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面对面通报问题,督促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整改查处力度,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8生态修复

2018年,自然资源部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这项重大工程,逐步告别治山、治水、护田各自为战的“单打一”,走向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的“综合治”。

6月22日,自然资源部发布《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化工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黄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9项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并于10月1日起实施,填补了国内外关于绿色矿山国家级行业标准的空白。标准涉及矿区规划布局、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管理、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社会责任等多方面内容,对推进矿山生态建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标志着绿色矿山进入了全面建设阶段。与此同时,自然资源部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各地自然资源部门积极引导自然保护区内已设采矿权有序退出。其中,陕西省自然资源部门全面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核查整改工作,涉及的40个矿业权全部退出保护区范围,相应保护区正在逐步进行恢复治理;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处置的意见》,明确全面清理、依法有序退出各级各类保护地内已设矿业权,彻底解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问题。

7月12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的通知》,这是中央财政连续第3年支持地方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该通知明确,中央财政主要支持影响国家生态安全格局的核心区域、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点区域和生态系统受损严重、开展治理修复最迫切的关键区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工作。截至目前,经过实地考察、公开评审等公开程序,三部门已分两批遴选陕西黄土高原、青海祁连山等11个工程纳入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支持范围,并下达基础奖补资金160亿元。

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开展陆源污染治理、海域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风险防范四大攻坚行动。到2020年,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达到73%,自然岸线保有率保持35%,滨海湿地整治修复规模不低于6900公顷,整治修复岸线新增70公里。

9自然资源科技创新

大力推进自然资源科技创新,是实现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2018年,自然资源科技领域创新不断,硕果累累。

3月31日11时22分,长征四号丙运载火箭,以“一箭三星”方式成功发射3颗2米/8米光学卫星(即高分一号02、03、04卫星)。11时56分,3颗卫星入轨,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保护监管再添“火眼金睛”。

4月21日,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船队成员“向阳红18”科学考察船在国家海洋局深海基地靠港,圆满完成了30天的共享航次任务。据介绍,此次考察共完成18个剖面的下潜观测,其中超过4000米深度的观测剖面3个,最大工作深度达到8213米,刷新了下潜深度的世界纪录。

9月26日,中国第9次北极科学考察队圆满完成历时69天的考察,乘坐“雪龙”号科考船顺利返回上海。这是自然资源部成立后组织实施的首次极地考察,也是完善北极观测网、开展北极业务化观测与监测的重要航次。科考队先后在白令海、楚科奇海、加拿大海盆、北冰洋中心区域等海域开展了基础环境、海底地形、生态、渔业、海冰和航道等综合调查,取得了丰硕的考察成果。

10月29日8时43分,中法海洋卫星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二号丙运载火箭成功发射。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法国总统马克龙互致贺电,高度评价两国航天合作的最新成果,以及中法海洋卫星将在全球海洋环境监测、防灾减灾、气候变化等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科技创新效能,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效能的实施意见》,从重塑科技创新格局、推进科研管理改革、集聚资源创建国家级平台、改革人才激励机制和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等5个方面,就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效能提出具体要求。与此同时,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纲要》,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新职责、新目标和新需求,在整合、优化、凝练已有国土资源、测绘、海洋、林业科技创新规划的基础上,谋划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发展总体布局和实施路径。

10史上最严围填海管控

2018年,自然资源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切实转变“向海索地”的工作思路,统筹陆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行史上最严围填海管控措施,推动海洋资源严格保护、有效修复、集约利用。

1月17日,国家海洋局围填海情况新闻发布会透露,结合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国家海洋局将聚焦“十个一律”“三个强化”,采取史上最严围填海管控措施。今后一律不再审批非涉及国计民生的建设项目填海,禁止通过围填海进行商业地产开发,围填海形成的长期闲置土地一律依法收归国有。

7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督察组向广东省政府反馈例行督察和围填海专项督察情况。此后,督察组陆续向天津、山东、上海、浙江等省(市)政府进行反馈。第二批国家海洋督察相关督察意见书同步向社会公开。

7月25日,《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印发,重点明确了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建立滨海湿地保护和围填海管控长效机制四个方面的政策要求。

7月26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政策吹风会透露,2010年以来,中央已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37亿元,修复后具有生态功能的岸线长度240多公里,恢复修复滨海湿地面积2300多公顷,修复沙滩面积1200多公顷。下一步将对已经划定的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和监管,积极推进“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支持通过存量退围还海、退养还滩、退耕还湿等方式,逐步修复已经破坏的滨海湿地。

12月20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划指标,加强总量管控,实施台账管理,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细化新增围填海审批的程序与要求。

12月28日,自然资源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8起违法围填海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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